首页 / 新闻中心 / 自然资源要闻

藏(2018)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27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 2026-09-21 18:28:00
  • 来源: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文本】

孙刚要(身份证号)372901********0658因保管不善,将藏(2018)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278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刚要

                                                      2026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