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次仁索朗(身份证号)510214********1527因保管不善,将藏(2022)林芝市不动产权第000013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次仁索朗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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