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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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第一条 为规范林芝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市自然资源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林芝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锚定推动林芝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目标,推进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开发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建设等重点工作。主要职责职能是:

1.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起草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的技术措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机制。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地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编制完善自然资源清单,制定管理办法。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考核具体措施。贯彻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标准和我市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机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6.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组织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制定市国土空间规划具体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按照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要求,全面保障重点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日常事务。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协同健全完善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制定我市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等具体措施,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协助做好战略性矿产勘探开发和储备管理。统筹全市地质工作,配合做好找矿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及授权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法定权限拟订符合西藏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指导绿色矿山建设,配合推进绿色工业发展,助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加强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实景三维西藏建设,配合做好高新数字产业相关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负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市重点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根据授权,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4.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指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6.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架构构成:

我局内设科室有11个:其中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参公管理事业科室3个:资源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科室2个: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人员编制构成:

行政事业人员编制共33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参公)编制6人,纯事业编制3人,工人2人。年度实际从业人员为52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参公)编制8人,纯事业编制5人,工人2人。公益性岗位5人、临时工1人。

资产构成:

我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账实相符。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计26267518.94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8111293.63元,非流动资产合计8156225.31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局以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自身建设为关键,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掌握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神显著提升;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取得新成效、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新成效;以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重点,全力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力抓好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全力抓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林芝市地下空间规划及管理规定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并形成初步成果,全面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本年度,我局推动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运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发挥好规划纲领性作用,服务保障城市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不突破规划指标。做实自然资源基础要素保障,对国家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加强自然资源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落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确权要求。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和冰川风险监测,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两违”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化建设,破解办证难问题,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基础,年度预算项目均按要求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围绕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自然资源执法监管、不动产登记等核心业务,科学设定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满意度等量化。同时,定期排查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实施进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执行滞后、指标偏差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防范资金闲置、项目推进缓慢等风险,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年度,在市财政统筹保障下,我局预算资金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转、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生态修复、地灾治理、执法监管、不动产便民服务、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25年年初我局预算批复数2527.5万元,综合调整调剂数额为1109.99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金额为3637.49万元,2025年全年实际支出3635.92万元,执行率为99.96%。

2025年“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5万元,实际开支1.65万元,本年公务接待25批次,157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7万元,实际开支27万元。

2025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69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5.8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工会经费19.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8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林芝市老城区和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各类项目阶段成果达到100%,目标任务均已完成。

2.质量指标:规划通过技术审查率、地灾成果报告合格率等均达到100%,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3.时效指标:年度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实施效率持续提升。

4.成本指标:各类项目资金均按计划稳定投入,执行率超过90%以上,符合≧90%的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5.经济效益指标:了解各类资源分布情况、完善明确我市建城区现状,为后续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和有力保障。

6.可持续影响指标:实景三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资源常态化监管、生态修复治理等成果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生态保护、城市建设具有长期正向可持续影响力。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确保中心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公民满意度达到目标指标值以上。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服务全市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精准保障工业用地、民生用地、城市发展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要素支撑。持续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等便民服务提质增效,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格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化解各类土地、权属纠纷,妥善处置群众信访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2.经济效益方面: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处置闲置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效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释放土地资源价值,助力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和项目落地。规范土地出让、资源交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助力地方财政增收,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有力经济支撑。严控低效用地、粗放用地行为,倒逼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升级,推动全市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循环利用。

3.生态效益方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山体水体保护、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控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开发建设行为,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推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推进。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本年度,我局坚持民生导向、服务导向,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履职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群众满意度调查、企业座谈等方式反馈,企业、群众对自然资源审批服务、不动产登记、执法服务等工作整体满意度较高。

从可持续发展来看,通过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耕地长效保护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常态化监管、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搭建自然资源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了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对全市经济社会、生态保护、城市建设具有长期正向可持续影响。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加强。部分重点项目存在前期推进缓慢、中期集中实施、年末集中支付的情况,全年预算执行节奏不够均衡,少量资金存在阶段性闲置情况。根源在于部分项目前期调研、方案谋划等进度管控精细化不够。

2.履职短板仍有欠缺。存量闲置土地盘活难度较大,部分低效用地整改实施方案不够完善;基层自然资源监管力量薄弱,动态巡查、常态化监管覆盖面仍需拓展;部分生态修复项目周期长、见效慢,长效管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预算过程管控,提升资金执行均衡性。提前谋划年度重点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实行常态化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对滞后项目开展督办、限期整改,合理把控全年预算执行节奏,杜绝资金长期闲置,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均衡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补齐履职工作短板,提升资源治理效能。持续加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创新盘活模式,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常态化动态巡查机制,织密自然资源监管网络。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地灾治理项目建设,完善项目长效管护机制,巩固生态治理成效,全方位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监管、服务综合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全面自查自评,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部门履职成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整体良好,整体支出绩效水平达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公开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绩效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水平。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